◎陳建欽 律師
逃學但仍在學習
在我國小六年級時,家中經濟巨變,父母相繼離家外出打拼,無暇顧及我,致使我老是遲繳或繳不出學校的營養午餐費,遭到班導師常常用一些很「藝術的」言語催我繳費,於是上學成了我的畏途,逃學也就變成了我的家常便飯,短者一天,長者三天。當時我所就讀的台南市博愛國小(位於台南高分院法官宿舍旁邊)離成大很近,所以在我當「逃學威龍」時,就常跑去成大的校園閒晃,因此對於校園裡那些建築物、老樹、成功湖、榕園都十分熟悉。
除了成大校園外,逃學時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北門路的書店,如南一書局等。那時候不愛念學校的教科書,倒是喜歡到書局看一些章回小說,如《水滸傳》、《封神榜》、《三國演義》、《薛仁貴征東》、《薛丁山征西》等,對於「學習」這件事並未中斷,差別的只是不在學校進行,看的不是教科書而已。
打工賺錢維生仍是學習
小六這一年,無論是平常還是寒暑假,只要有短期的工作機會我就會去打些零工攢點吃飯錢,因此像是廟寺舉行迎神賽會,需要小孩穿戲服,臉上濃妝豔抹一番地扮演神話故事中的人物,例如八仙、封神榜中人物等民間有祭祀的神祗(用台語說好像叫「藝閣」)時,我都會去賺點小錢。
好不容易撐到國小畢業,家中經濟卻一直沒改善,我依然要自謀生活,所以國小畢業那年暑假,我就去製作橡皮圖章的工廠當學徒三個月,賺一些生活費及學費。直到國中開學一個月後,我因遲遲未去國中就讀,國中老師到家訪查,我才又回學校就學。然而,在國中讀書的三年間,只要有短期的工作機會,礙於經濟考量我還是必須去打零工(偶爾繳不出錢時還是繼續扮演逃學威龍),在各種打工的經驗裡面,最有趣的一次是做過送葬樂隊的小喇叭手。事實上,我並不會吹小喇叭,就只是套上樂隊的白色制服,戴上一頂白色的大盤帽,拿了一支故障的小喇叭混在樂隊的中間充人數、撐場面,壯大聲勢用的。我記得在二十多年前,參加一次送葬的樂隊下來,時間從早上到下午,工資好像是三百五十元,中午還可以領到一個便當,當時一碗陽春麵不過十塊錢,這種「待遇」對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我來說,可是很「好康」的。
若是遇到暑假這種較長的時間,我則會找一個可以做兩個月左右的工作,像是當廣告招牌的學徒,或從事眼鏡工廠的組裝工作、家電工廠的組裝工作及滑板工廠的組裝工作。那時因為年紀不足,在找這些工作時,不得已都偽稱自己已經國中畢業,否則老闆們大都不願用一個只能做兩個月的暑期工讀生,因為當時的社會並沒有7-11、加油站、麥當勞、肯德基等提供工讀機會。做那些工作雖然辛苦,但因工作的性質、種類也都不同,也學習到一些經驗,看到不同階層、形形色色的常民生活。這些工作對一個國中生而言雖然辛苦,但在生活見識的增長擴充,倒還覺得有趣,且學會工作所需要技能,並注意與同事之間的溝通協調和及人際關係的經營,對我來說,「學習」的課題依舊持續進行,只是換個場景、換個科目,換成了不在校園罷了。
從軍是為能繼續學習
國三下學期快要畢業時,我面臨一個重要的課題,到底是繼續升學還是就業?由於家裡的經濟情況一直未改善,無法供我念高中;如果去工作,那學業就必須中斷;若白天工作晚上念夜校,又不知自己能否撐完三年?且慮及兵役問題,想到服義務役不僅薪水少的可憐,且退伍後要重找工作,一切又要重新來過…。國中導師知道我的困擾後,就鼓勵我去報考軍校,因為在那個年代(民國74年)就讀軍校,家中不僅水電半價,還有油、米可領,父母親還是軍保的眷屬,學費全免,在校期間還按月發零用金,畢業時有高職學歷,並分發至部隊所,工作有保障,同時以中士軍階任官,將來最高可升到士官長,役期屆滿退伍時還有一小筆的退伍金及保險金可領。
幾經考慮,「從軍」無疑是我當時最好的出路及選擇,於是我就報考了軍事學校常備士官班,因當時覺得若能學到在外界較難習得的飛機維修技術也不錯,於是第一志願就選填空軍機械學校(現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並且幸運的錄取該校的噴射發動機組。在軍校生活根本無路可逃,因為你敢逃,他就會送你去關禁閉,嚴重一點還可能會被送軍事法院辦你個逃亡罪,所以我只能乖乖地待在軍校裡面;更何況,若我中途被退訓、退學,就必須將學費、零用金等賠償給國家,以我家當時的經濟情況根本無力償還,所以無論如何我都不能被退訓、退學,再苦也都要咬牙撐下去。
軍旅生涯最恐怖是,當你到學校報到,而你還是菜鳥學弟的那段時期。因為你的學長在當學弟時也是被他的學長操的、玩的很慘,於是當他好不容易從學弟升上學長,他會認為他可以撐過來,你當然也可以,所以學長會盡量地操你、玩你,這中間的辛酸實是筆墨難以形容,不過倒是使我練就「堅忍不拔」的意志力,讓我在日後面對一些難關時,也絕不輕言放棄。
開始在空軍台南基地服勤時,學習的重點就在於飛機修護技術的要求,對於技術程度的要求是重於一些形式上的紀律要求,雖然我的中士軍階較班上一些下士、上兵、一、二兵高,但因初來乍到修護技術最差、資歷最菜,所以這些人都是「前輩」、「學長」,必須從他們那裡學習基礎技術,因此在飛機維修工作時最髒、最累、大家最不願意做的工作,理所當然由菜鳥學弟我「當仁不讓」的自願又自動地擔下,無論是管理工具箱、跑腿,還是清理工作現場的油污、廢油、垃圾,都由我一手包辦,一直到下一位菜鳥來班報到,我才能自動解除必須擔負的任務。
漫長的軍旅生涯若無目標,易變得枯燥乏味,失去方向,所以在79年時,我報考了空軍的「大漠計畫」。所謂的「大漠計畫」,簡言之就是與沙烏地阿拉伯的軍事合作計畫。為了參加「大漠計畫」的種種考試,我開始學習英文,因為在國內修護飛機使用的是都是中文的技術命令(TECHNIC ORDER 一般都簡稱為T.O或技令)與工作手冊,但到國外修護飛機時則須使用英文技術命令與工作手冊,所以「大漠計畫」的所有考試都是用英文進行,不努力念英文是考不過的。就在我順利通過外語、學科、術科的考試,甚至連體檢也完成後,在等待與前一批大漠計畫人員交換期間,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發動「沙漠風暴」軍事行動,全世界各國都忙著自中東地區撤僑,我國也趁此機會將上述的醫療團、農技團、工程團及軍援團的人員撤回,而在「沙漠風暴」軍事行動結束後,未再派出援助團,所以我的「大漠夢」就沒實現。
既然參加「大漠計畫」的方案胎死腹中,心裡還是一直想學習新事物來自我充實,我所服役的空軍只要是階級較高的人員,除了當班值勤以外的時間皆可回家住宿,所以晚上就去參加第二專長訓練班,學習汽車修護、電腦程式設計等。不過,總覺得自己的學歷若僅有高職,將來役期屆滿選擇退伍,可能無法與別人競爭。由於我所服務的單位在軍方的分類上屬於戰鬥單位,若想進修,僅能報考空中大學和空中商專,考慮到役期僅剩五年左右,於是我就選擇報考空中商專,很幸運地順利考取空中商專企業管理科。說真格的,那三年書念的不多也不認真,倒是因班上同學來自社會上的各行各業,於是結識了不少來自社會各階層的朋友,這應是當時最大的收穫!
不想遺憾乃退伍就讀法律
當我的軍旅生涯到最後一年時,我面臨人生另一個重要的課題,到底是留營繼續服役,還是退伍去唸法律?如果留營繼續服役任滿二十年役期,就有終身退休俸,但是退役後再到各大航空公司繼續從事飛機修護工作,我想那我一輩子都是在從事飛機修護工作。只是我想那麼年輕就已知未來的生活是什麼,不免少了些人生的趣味,更何況我並非唯命是從、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人,對上級所說的話常有質疑,實在不適合當一個職業軍人。記得曾在一部電影中看到一句話,「我們會放棄夢想,是因為我們害怕失敗,更糟糕的是我們害怕成功」。我贊同這句話所要表達的概念,但我認為我們須為自己在乎的事情冒險,縱使最後無法成功亦無需懊悔,因為重要的是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而非因為害怕而不敢去嘗試,徒然等時間流逝才長噓遺憾。這個觀念成為我選擇退伍轉念法律的關鍵。而且我當時是27歲,若拿到終身俸已經37歲,那時體力、記憶力都已衰退,再去念法律可能效果會很差,在盤算服役時的存款應可支應大學四年的開支後,就決定退伍去唸法律。
退伍時是5月2日,花了三天辦完退伍相關手續,5月6日帶著教科書到K書中心開始準備插大的轉學考試,當年參加了台大、政大、中興,以及東吳法律系的轉學考,後來很幸運的錄取東吳大學法律系。那時聽說東吳要讀英美法,我的英文偏偏又很爛,而且插班生須念四年,比別的學校多一年,原本想放棄,但是後來想想,說不定念英美法可以救救我的菜英文,而且若要隔年重考,與其花一年的時間在補習班,倒不如到學校上課的好,更何況重考也不一定考的上。
很幸運的,在東吳時一科也沒被當過就順利畢業,或許正因國小及國中時期曾因逃學而未好好坐在課堂上學習,所以我分外珍惜在大學以及在研究所的讀書機會,無論是在大學還是研究所我都不蹺課,若真有事不能去上課,也必定會向老師告假。
執業律師前的工作歷練學習
在大學時,刑法老師曾在課堂語重心長跟我們說:「如果你真的喜歡法律工作,並打算將法律工作當成一輩子的工作,那麼晚幾年考上國家考試,並不是你所要擔心的,因為工作的時間有二、三十年,相較之下那二、三年其實並不算什麼,你所要擔心的是,到時你僅有考試能力而無執業能力」。當時我並未將老師的話放在心上,直到大學畢業後第一次參加國家考試成績不理想,心裡盤算著之前當兵時的存款都已花得差不多了,還是必須要就業去拼經濟,所以曾經考慮找間律師事務所或某公司從事法務工作,然後一邊準備考試。恰巧,我在軍校的同學正在一家高職任教,也在那時間問我是否有意到他們學校擔任飛機修護的教師工作,這時我大學刑法老師的話,頃刻間在我耳邊響起,更在我腦中盤旋不已,揮之不去。在幾經考慮後,我選擇到高職飛機修護科任教,或許是在大學時只吸收法律知識,未去吸收法律以外的知識,所以當老師的頭一年,不想去碰法律的書,也不想參加國家考試,所以那一年多,下了班就常往誠品書局跑,去看一些免費的書,而且只要是非法律的書,就會拿來翻翻看看,也沒參加國家考試,只為了興趣看書,不是為考試看書。
直到任教的最後一年,學校某位學生家中正好發生了重大的法律問題(父親性侵自己女兒卻誣指是兒子所為,在妻子責問時失手打死她),全校老師只有我是法律系畢業,校方指派我去協助那位學生,而當時自己的法律知識也真的幫助了那位學生,而且我始終覺得自己的耐心與愛心不足不太適合從事教育工作,還是喜歡法律工作,而且打算將法律工作當成一輩子的工作。所以任教最後一年的週一到週五的晚上、星期六、日全日,就到台北的補習班補習,白天繼續在高職授課,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十個月,到了93年7月底我遂辭去了高職飛機修護科的教職,參加國家考試。
可能是自己已經習慣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而且也有感社會裡的生活事實不是每個人每天都在犯罪,更不是每個人每天都被侵害權利,但是每個人每天都會從事商業行為,因此商業行為才是我們社會生活的大宗。所以國家考試一完畢,我就到TOYOTA當汽車的銷售人員。由於汽車的售價對一般人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消費者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難免會較為慎重,並花更多的時間在磋商,而我想了解的就是在交易的過程中,何種意思表示構成法律上的要約、承諾或要約之引誘,何時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何種屬容許的誇大、何者屬詐欺,這些法律術語如何在真實的社會生活中被解釋、適用。
做了幾個月的銷售員後,我已大致瞭解這些想了解的交易內容,剛好這時又有一個高級傢俱公司銷售人員的職缺讓我興致勃勃。因為我個人過去的工作經驗,不論是飛機修護、教職,還是汽車銷售人員,往往跟「美學」這件事情無太大關連,而高級傢俱的銷售工作雖然和賣車一樣能夠讓我接觸社會生活事實在法律上解釋、適用的基本目的,卻能同時培養我一些對美的感受力,因此我就離開TOYOTA到傢俱公司任職。
在傢俱公司任職的幾個月裡,我看了四、五十本的室內設計雜誌及產品設計說明等,瞭解一些國外品牌與一些設計師室內裝潢及傢俱的設計理念,對用料、材料特性、配色、風格,搭配等也有所學習,這些都對充實我貧瘠的美感經驗有些幫助。從傢俱公司離職後,我又到補習班當了一陣子的行政人員,於95年3月才到台南地院任職法官助理。在台南地院法官助理口試時,口試官(後來才知道三位都是都是庭長)曾問我,「為何自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從事的工作沒有一項與法律有關的?」,我回答說「我希望我能多瞭解些社會生活事實再來從事法律工作,所以我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所從事的工作,沒有一項與法律工作是有關。」,接下來又換來大約三十秒的靜默。「陳先生,如果你錄取本院的法官助理,你還會準備參加國家考試嗎?」其中一位口試官又問,「在經歷過上述的那些工作,多瞭解些社會生活事實後,現在我覺得我可以來從事法律工作了,並且我打算把法律工作作為我終身的事業,所以我一定會參加國家考試。」接著又換來大約三十秒的靜默,或許回答的還不算很差,所以沒被淘汰而僥倖錄取了。
在台南地院任職法官助理期間,還幸運地考取成大法律研究所及律師高考,台南地院法官助理一職遂任職到95年12月底,而自95年9月起至成大法律研究所就讀,並於96年1月起開始從事律師工作至今。
執業律師後仍繼續學習
自96年1月開始執業律師迄今,已11年之久,這段期間我於取得成大碩士學位後,為填補過去機械工程理論不足之處,我於102年9月至南台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夜間部就讀,縱使律師工作再忙碌,我也盡量不缺課,若有缺課請假也必請同學幫忙上課錄影,工作之餘再觀看補課,因此106年6月畢業時,我獲得學校頒發的「智育獎」。
此外,從104年起我參與台南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的工作,接受各種相關研習課程,學習諮商溝通、衝突處理、心理及精神醫學等課程,增加自己非法律外的知識;而律師公會舉辦的各項學術進修課程,若有空我均會參加,除了增進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學習對我而言,是一種樂趣。
有一句話說,「上帝若關上一道門,必然會為你開啟一扇窗。」從國小六年級到現在三十多年的時間匆匆過去了,我從一個逃學的小孩,到現在成為一個執業律師,這期間種種的人生磨練就如日文所說的「通過儀禮」,在每一個不同的階段就有不同的功課、不同的磨練、不同的學習,端看我們自己用什麼角度去看待生命的過程,以及用何種態度去面對人生中所遭遇的種種磨練。每一種磨練學習,就恰如不同的儀式禮節,通過這些磨練與學習,人生的下一個階段才於焉展開。
英文不好的我能記得住的英文嘉言不多,雖然我也忘了下面這個句子是誰所說,但最令我感觸良多的正是這句“LIFE DOES NOT REQUIRE THAT WE BE THE BEST, ONLY THAT TRY OUR BEST.”我相信生命並不要求我們成為最好的那一個,僅要求我們盡最大的努力,所以在有生之年都要不斷地繼續學習,來豐富自己的人生。謹以此與大家共勉之。
《後記:我於98年間曾應邀在高雄律師公會會刊以「『通過』那堪玩味的生命『儀禮』:逃學逃到大學去」為名發表自己的人生學習歷程,今應台南律師公會會刊編輯委員會之請託,重新改寫,與大家分享我的學習人生。》